昨日,廣東省高院法庭外,蘋果方面一位新出庭的證人被記者圍堵。當日,蘋果公司與唯冠“iPad商標權案”二審開庭,當庭未宣判。圖/IC

昨日,iPad商標權糾紛案在廣東高院開庭,當天大批媒體蜂擁而至,在法院外進行現場報道。 圖/van keita 東方IC
蘋果和唯冠的iPad商標權糾紛二審,昨天在中國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作為國內目前最受關注的知識產權案之一,昨天廣東省高院吸引大批媒體蜂擁而至。經過一天審理,法院當庭并未做出判決,稱“案件將擇日宣判。”蘋果和唯冠的法律代表則表示,將與當事人協商后,再決定是否接受調解。
蘋果出示多份證據
2010年4月蘋果公司訴深圳唯冠(微博)公司商標權權屬糾紛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2011年底,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駁回蘋果起訴,認為iPad商標轉讓“授權書的內容及簽名蓋章均是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深圳唯冠)沒有關聯性”。蘋果公司和IP公司不服,向廣東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
在法庭上,蘋果展示多份證據,證明深圳唯冠曾參與iPad商標轉讓。蘋果代理人提出,臺灣唯冠和深圳唯冠在人員職務安排、商標管理等方面都存在混同,而一審判決認為涉案合同只能約束臺灣唯冠,而不能約束深圳唯冠,并認為參與合同談判的所有人不能代表深圳唯冠,均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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