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兩年前的6月1日,國家有關部門就將定頻空調的能效等級門檻由原來的5級提高到3級,按照這一新的標準,能效等級為4級、5級能效的空調禁止生產和銷售。為了給空調行業和廠家充分的清理庫存的時間,國標制定部門給了一年的緩沖期,即作為低能效的4級、5級空調真正被全面強制禁止在市場上生產和銷售的時間是2011年6月1日。
然而時至今日,筆者發現,一些早已被禁止面市的低能效空調仍然在以偷偷摸摸的方式銷售。比如,筆者在淘寶網和一些中小型電器網上看到,數個品牌的4級、5級能效空調以超低的所謂“驚爆低價”在網上叫賣,網絡平臺成這些不達標、不合格產品的“集散地”。
此外,在某些中小城市,“4道杠”、“5道杠”的空調更堂而皇之地進入賣場,以“商務非家用”、“抽獎贈品買一送一”等形式上市流通。甚至在一線城市的極個別賣場筆者也偶爾發現一、兩款空調的樣機,居然是貼著4級能效標識的產品。
筆者了解到,這些早已被明令禁止的空調產品之所以還在市面上流通,最主要的原因有兩:一是消費者可能不知道4級、5級能效是國家已經禁止銷售的,屬不合格產品;另一個可能是受到“低價”的引誘,不少消費者往往因貪圖便宜而忽略了這些低能效空調的使用成本其實很高(選擇購買已被淘汰的5級能效空調,達到同樣的制冷效果,需要多花1.3倍的電費)。
筆者相信,還有一部分消費者很可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忽悠”而購買了這些不達標產品——即空調廠商將不達標的4級、5級空調貼上達標的3級能效空調來銷售,這就是被業內廣為垢病的“能效虛標”現象。這種現象之所以頻頻發生,在于我國的空調能效制度是以廠家自我聲明,相關部門抽檢的方式進行,這種要求廠商高度自律的作法,卻往往被空調廠商鉆了空子。
為此,筆者提醒消費者,消費者應選購3級能效以上空調,如果發現了堂而皇之推銷4級、5級能效的現象,應向市檢部門舉報。按照空調的能效標識制度,只有貼了明顯能效等級標識的產品才能在市面上銷售,對于那些不貼標識,只是導購員口頭說明能效等級的產品,應予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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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評論:網絡成被禁低能效空調“集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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