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數消費者認同“延保”服務這一新舉措的同時,仍有消費者對此不看好。
日前,由中國家用電器服務維修協會起草的《家電延保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規范對家電延保服務的從業要求、保修與風險管理責任、延保服務要素、服務規程、從業人員要求以及相應的服務質量測評等方面進行了規范。但是,對家電延保服務這一“舶來品”,到底受《保險法》監管還是“消法”調解,社會各界對這一新興行業的定位和未來發展前景,仍有不小爭議。
“延保”是有償維修服務
據了解,家電行業銷售的“延保”服務是家電廠家或商家向消費者收取或免除一定費用來承修“三包”到期之后的家電。業內人士介紹稱,“延保”服務作為一種新興的售后服務契約,既具有無形服務商品的特性,同時又是一種風險管理產品。
國家“三包”規定中的“包修”主要是指在“三包”有效期內,除因消費者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因素致使商品不能正常使用外,在維修時消費者可以不支付任何費用,廠商應該提供完全免費的維修服務。而“延保”則是一種“有償”的維修服務。可延保的時間一般是1至4年,加上廠家提供的三年“保修期”,電器的保修最高可達7年。機型和銷售價格不同收費標準也有差異,“延保”價格大致從一兩百到上千元不等。平均來看,一年的“延保”費用約是售價的7-8%,四年的“延保”費用是售價的15%―20%。目前,蘇寧、國美等大型家電賣場都已經推出了“延保”服務。
家電“延保”問題不少
據中國家電服務維修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趙澤蕊介紹,我國家電延保服務還處在起步階段,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夠完善的地方,有關家電延保的政策、法規、規范滯后于市場的開發,并致使一些缺乏資質條件的企業進入這一領域,家電延保服務產品魚龍混雜。再加上家電延保服務的提供單位信息不透明、消費者認知度低以及對延保服務商的管控不力、市場監管空白等,家電延保服務投訴不斷增多,各利益相關方之間的矛盾也不斷加劇,對家電服務行業的良性發展造成了不利影響。
今年4月,中央電視臺第一時間欄目播出了專題節目:“延保朦朧——家電售后的新謎局”,指出由于國內對延保公司沒有資質要求,缺乏監管,國內也沒有延保服務的險種出現,由零售商、維修商、廠商、延保公司、保險公司組成復雜的利益鏈均受益,但消費者的權益無法保證。
趙澤蕊指出,由于家電延保服務規范的缺失,致使一些沒有資質的企業混入這一領域,各種各樣的家電延保服務產品讓消費者難以辨別,對家電延保服務的良性發展造成不利影響。此次起草的“延保規范”借鑒了國外對延保服務的規范要求,填補了國內空白,明確了家電延保服務提供方在合同中應承擔的責任,規定了按照延保服務規程要求為消費者提供規范化服務,提出了國家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的監督管理職責。消費者購買延保服務產品時,要關注延保服務提供方的資質,注意審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
消費者多愿為大家電“延保”
“延保”服務在歐美和日本已有40多年歷史,但習慣了家電免費服務的本地消費者對這個“舶來商品”反應不一。在多數消費者認同“延保”服務這一新舉措的同時,仍有消費者對此不看好。
“購買延保,就等于購買了幾年的‘三包’服務。”清遠國美電器某電視品牌銷售人員說,延保時間自廠家整機保修期結束后開始生效,消費者購買延保服務后,商品一旦在“三包”期外出現任何質量問題,商家均可以為消費者提供免費維修服務,并提供因廠家材料或技術缺陷而造成的損壞等額外保修服務。“這個服務對消費者而言,十分必要。”在推銷產品的時候,銷售人員多會同時推銷延保服務。
然而,本地消費者對“延保”問題卻看法不一。記者隨機采訪發現,本地不少消費者并不清楚“延保”。在記者解釋后,不少人表示延保有必要,但如果延保費用太高就不劃算。還有人指出,“保修”原本是商家應盡的職責,但是變相成為有償服務,讓人不能接受。
“我覺得對液晶電視、冰箱、電腦之類使用頻率高,容易出事故的電器才有必要購買延保,那些價格便宜的小家電和數字播放器等產品就沒必要,因為它們的性能、款式更新速度快,無需額外投保。”不少消費者稱,隨著社會的發展,家電產品更新換代越來越快,在家電出現問題且維修麻煩的情況下,多數人會選擇重新購買新家電。“現在銷售商為了搶顧客都延長了售后包修時間,因此沒有必要再花錢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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