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蘋果iPad商標糾紛事件再度升級,部分地區被曝出iPad因商標侵權遭到下架停售,而深圳唯冠——目前iPad的商標權利人也正在向各地工商投訴,要求查處正在銷售的iPad。
截至今天上午,蘋果iPad產品在京仍正常銷售,但到底該不該賣經銷商心里卻沒底。法律專家表示,消費者手中的iPad產品不存在侵權問題,可照常轉讓、典當,大可不必為此困擾。
專家觀點
對于懸而未決的iPad商標糾紛官司,對消費者手中的iPad產品轉讓、典當、抵押等權利是否會造成影響,記者今天上午采訪了中消協的法律顧問邱寶昌律師。
工商執法不受法院判決影響
邱律師表示,法院判決與工商執法是兩個概念和領域:就法院判決來講,終審沒有判決,一審判決就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但是工商部門查處侵權產品,不受法院判決的影響。
到目前為止,大陸地區“iPad”的商標權歸唯冠所有。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商標權利人——在此次事件中的唯冠公司,有權向工商部門舉報投訴,表示自己的商標權遭到侵犯,而工商部門根據投訴立案和唯冠公司提供的相關證據,在確認商標權利確實屬于唯冠,蘋果未經授權使用該商標的情況下,對市場上有侵權嫌疑的商品進行查扣,在職權范圍之內。
至于為何有的地區iPad下架,有的地區仍然銷售如常,邱律師說,工商在接到侵權投訴后,要根據投訴進行調查,這其中需要一定的處理時間。
消費者已購iPad產品 轉讓不受影響
邱律師表示,消費者的物權應該不受影響。消費者購買商品時,針對的是商品的使用功能,不可能要求消費者對商標的權屬等了解的一清二楚。
蘋果與唯冠這樣的侵權官司,一旦塵埃落定,侵權一方往往會被判決對商標權利人進行賠償,那么商標權利人在已經獲得賠償的情況下,就不應該再對消費者的二次轉讓商品提出任何的要求。
因此消費者轉讓、典當等也就不受商標歸屬的影響。
記者探訪
專賣店銷售如常 網上已有下架
今天上午,登錄蘋果官網可以看到,按照正常的網絡購物程序操作,就可以從網上購買各款iPad,所有型號下面都標注“有現貨”。
隨后,記者來到位于西單大悅城的蘋果專賣店,發現店內的蘋果iPad產品銷售如常。
工作人員表示,并沒有接到任何要求iPad下架停售的通知,倒是因為新聞報道,這兩天到店內咨詢和關注iPad的人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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