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兩年多、引發海內外廣泛關注的“iPad”商標之爭最終以和解收場——蘋果公司以6000萬美元的代價從深圳唯冠公司“贖回”iPad商標。業內人士認為,這是一個雙贏的結果:蘋果花錢消災,唯冠拿錢還債。
結果 蘋果花錢消災唯冠拿錢還債
昨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宣布,蘋果公司已與唯冠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該院已于6月25日向唯冠與蘋果公司送達民事調解書,該調解書已經正式生效。根據調解協議,蘋果公司需要向廣東高院指定的賬戶匯入6000萬美元。蘋果已于6月28日向iPad商標案的一審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上述民事調解書。而在昨天,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送達了將涉案iPad商標過戶給蘋果公司的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在描述唯冠與蘋果之間談判的情景時,廣東高院稱,“其間的(談判)跌宕起伏、峰回路轉,難以一筆概括。因均有調解意愿,雙方確認以6000萬美元一攬子解決有關iPad商標權屬糾紛,并簽署了調解協議。”值得注意的是,廣東高院在公告的最后以“業內人士評價”的方式定位和解結果并對該案進行總結稱:“業內人士評價,該案的成功調解實現了iPad商標的價值最大化,極大地保護了債權人的權益,開創了涉外商標權權屬糾紛解決的新路徑,在知識產權審判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趙占領認為,上述評價是站在債權人也就是唯冠的立場之上,不過,唯冠與蘋果之間的和解對以后類似的商標糾紛案件確實有很大的借鑒意義。
反應 唯冠 不滿意但接受
對于6000美元和解金額,唯冠董事長楊榮山表示,這是雙方多輪博弈的結果,雖然唯冠對和解金額并不滿意,但能達到這樣的結果也已經很不容易了,“調解受到很多因素影響,(談到6000萬美元而不是更多)一方面是因為唯冠面臨的對手過于強大,另一方面是因為唯冠僅擁有iPad產品商標(副商標),而不是蘋果公司的主商標。”
唯冠方面律師謝湘輝則表示,廣東高院在和解過程中起到了主導作用,雖然和解金額未達到唯冠的預期,但這是一個現實的選擇。謝湘輝還表示,唯冠原本希望和解金額可以解決公司所有債權人的債務問題(目前唯冠總負債約為4億美元),由于現在這筆款項不足以支持唯冠償還全部債務,因此唯冠很可能將在法院主持下進入破產程序,6000萬美元將由法院組織確定規則、對所有債權人進行債務償還。
蘋果 拒絕作出評論
對于和解結果,蘋果公司和蘋果方面的律師團隊昨天均拒絕評論。不過,唯冠方面一位不愿具名的參與談判人士透露,在3個多月“艱苦卓絕”的談判之中,蘋果方面一直把持較多的主動權,“因為對他們(蘋果)來說至少還有兩條路,但是我們(唯冠)已經沒路了。”該人士稱,蘋果除了選擇與唯冠和解之外,還可以在該官司上認輸,然后將中國大陸市場上的iPad產品改名,“如果選擇改名,將涉及兩項主要支出:一是新商標、新產品名稱的市場推廣費用,二是對過去兩年中違法銷售iPad產品的行為作出賠償。”
該人士透露,蘋果方面曾經開價1億元人民幣,但唯冠表示不能接受,“在最終答應支付6000萬美元之前,蘋果肯定對改名方案的費用支出進行了預估,我個人感覺這是蘋果為和解所能夠給出的上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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