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綜合】(記者 易水寒)8月7日消息,在蘋果訴三星專利侵權案第一周的庭審中,一位三星高管在出庭作證時承認,該公司在開發自有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產品前,曾研究過iPhone和iPad的設計,但 否認抄襲蘋果技術。
被美國媒體稱為“世紀專利官司”的蘋果三星訴訟案7月31日開庭再審,預計持續至少4周。科技網站CNET透露,8月3日雙方在加州圣荷西地方法院開庭時,蘋果律師向三星首席策略主管丹尼森(Justin Denison)出示一份日期標示為2010年3月的三星內部文件Galaxy S1 v. iPhone,文件的日期是2010年3月,當時三星正在開發挑戰iPhone的智能手機產品。蘋果在2007年推出了第一代iPhone。
蘋果全球營銷高級副總裁菲爾·席勒(Phil Schiller)在作證時稱,三星“抄襲了我們許多設計元素”,此舉給iPhone的銷售帶來不利影響,讓消費者產生混淆。席勒說:“這種抄襲給我們的市場營銷帶來了很大問題。消費者會對哪些產品究竟出自哪家公司感到困惑。”
席勒還表示,除了Galaxy S抄襲iPhone設計,三星還在開發Galaxy Tab平板電腦時抄襲了iPad設計。iPad最早是在2010年推出的。他告訴陪審團說:“這讓我們更加的震驚,我想‘他們已經再次抄襲了我們的設計,而且會抄襲我們整個產品線。’這給我們的市場帶來非常大的沖擊。”
對此,丹尼森承認蘋果出示的文件確實是三星內部針對蘋果產品與三星產品的比較,但僅供研究參考并非抄襲。丹尼森也駁斥,蘋果的“矩形”設計根本沒有專利,他指出,產品的四角是圓弧狀,能讓手機在掉落時更不容易摔壞,這是具有邏輯的作法,強調與抄襲無關。
丹尼森承認文件中是三星技術人員對兩款產品的詳細比較,但否認這是在Galaxy S設計中抄襲iPhone的功能。當天早些時候,蘋果負責iOS平臺的高級副總裁斯科特·弗斯泰爾(Scott Forstall)在出庭作證時承認,蘋果也拆解過競爭對手的產品,包括三星Galaxy S,但這樣做是為了摸清競爭對手的設計基準而非抄襲。
不過,在接受三星代理律師比爾·普萊斯(Bill Price)的訊問時,席勒稱前者出示的一封2010年電子郵件確實是蘋果一位廣告業務高管所寫。這位高管在郵件中稱,同蘋果在推出iPhone多年前已經上市的多款產品遭遇的問題一樣,iPhone的設計將難以進行“首創”。席勒向普萊斯承認:“我們確實沒有在手機上播放音樂或電影的專有技術。”
第一周庭審的另一個爭議涉及蘋果提交主審法官露西·科赫(Lucy Koh)的一份動議,這份動議要求對三星代理律師約翰·奎恩(John Quinn)進行處罰。原來,科赫上周二禁止三星律師在開庭陳述中提交部分證據。但當天晚些時候,三星卻向記者發送電子郵件,提供了與這些材料相關的鏈接,同時附有一份聲明,要求陪審團做出公正的裁決�?鞒姓J是他授權發表了這份聲明。
在要求法庭處罰奎恩的文件中,蘋果認為這份聲明是為了影響陪審團,讓他們做出有利于三星的裁決。但奎恩在回應蘋果的指控時說,該聲明只是發送給了試圖從三星那里獲取最新信息的記者,聲明中涉及的問題在之前的公開庭審中已經討論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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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蘋果法庭秀內部文件 三星承認參考否認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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