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劃艇女將陳學殷私房照 她曾與富商在此開房
昔日亞運賽場的美女劃艇運動員即將面臨牢獄之災。前中國香港隊劃艇女選手陳學殷,以所謂性愛視頻片段勒索一位72歲富商300萬元(港幣,下同),12月31日被香港的區域法院裁定罪名成立。
這樁在香港引起廣泛討論的案件的主角陳學殷,1998年曾代表香港參戰曼谷亞運會,獲女子雙人劃艇賽第4名。
2005年她在一餐廳任公關時與已婚富商X相識,初識她時富商即先后送上5萬和2萬的支票,并附上示好的字條,且日后每次見面均會把100至數千元的“小費”連同紙條塞給她。
后來X先生聘請陳學殷到其公司任文員,月薪8000元,每月私人再給她1萬元。工作不足一年,陳因懷有男朋友的骨肉而結婚,X亦送上10萬元作賀禮。X承認,先后給予被告超過15萬元,陳學殷則表示金額為30萬元。
陳學殷稱,2010年才開始和對方發生性關系。她稱,計劃離婚時,X答應供養她,但條件是兩人需發生性關系。她深信X是愛她的,所以應允,兩人先后兩次到酒店開房。
富商X則表示,他于5月12日接到恐嚇信,被告揚言以手機偷拍兩人性愛片段,借此勒索300萬。X隨即找律師朋友商議,并報警。翌日X在警方陪同下與陳學殷見面,警員將陳拘捕。
陳學殷否認勒索控罪,她稱后來X未再照顧她,感到被欺騙感情,故想以勒索嚇唬對方,實際上并沒有所謂性愛視頻。
控方指由于X身分敏感,向法庭申請禁令,禁止傳媒報道其身份。法律界人士甚至提醒民眾,若富商X的身份在網上被公開,除了公開者外,在網上以 “不開名”方式把相關相片、新聞報道拼貼在一起的網民,或是在論壇上繼續討論及鼓吹他人公開的網民,同樣有可能因藐視法庭罪被捕。
12月31日法官裁決時表示,被告陳學殷明顯有勒索意圖,她寫給事主的信件,明確列出款目及時間,并要求存到銀行戶口。
不少體育界人士指,雖然陳學殷涉違法,但案件暴露香港退役運動員生計問題。
媒體分析指,1998年陳學殷以15歲之齡成為港隊劃艇代表,在女子雙人劃艇獲第4名,后來又在其它國際賽中獲得不俗成績,但她未繼續在體壇發展;而在退役后,因學歷不高,明顯要面對最現實的生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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