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美的電器公布了《關于加強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的整改報告》(下稱“整改報告”)。 根據公布的整改報告,美的電器在3月27日,根據證監會的統一部署,開始了以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為主題的自查,設立了專門的電話和網絡平臺聽取投資者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接受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證監局(以下簡稱“廣東證監局”)的現場檢查。 整改報告顯示,廣東證監局在對公司現場檢查后提出了如下整改意見: 一、公司章程有待進一步完善。 公司章程未按照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清欠工作的通知》(證監公司字[2006]92號)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明確建立對大股東所持股份“占用即凍結”的機制。另外,公司章程要求持有10%以上的股東增持股份計劃應報股東大會批準,與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不盡相符。 二、公司與控股股東美的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在同一廠區辦公,上市公司標識有待進一步明晰。 三、公司一直存在持續性關聯交易,但公司尚未制定專門的關聯交易管理制度。 四、公司與控股股東美的集團有限公司之間在空調與冰箱業務的同業競爭問題尚未解決。 解決同業競爭或為重大利好 整改報告說,根據社會公眾的評議和廣東證監局的檢查結果,美的電器對公司治理尚需改進的地方擬訂了整改計劃,并按要求進行了整改。美的電器承諾,在2007年底之前解決美的電器與其控股公司美的集團之間的同業競爭問題。
報告顯示,針對上述4個方面,美的電器從3月份以來已進行了一系列整改,包括: 以進一步完善公司章程,提高公司日常經營關聯交易的管控水平為目的,美的電器于5月17日召開第五屆董事局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關聯交易管理制度》;5月30日,公司200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議案和制度,分別對廣東證監局提出的有關章程、制度的修改意見進行了落實; 為促進公司與美的集團有限公司之間在標識區分上進一步明晰,公司董事局委任了黃曉明董事負責落實該事宜,在2007年7月底以前采取有效措施,使得公司與美的集團有限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間有明顯的標識區分; 對于廣大投資者關心的同業競爭問題,公司控股股東美的集團有限公司已針對其與本公司在空調與電冰箱業務上的同業競爭問題做出了承諾,在2007年底之前促成通過業務重組方式,徹底解決目前其與公司之間在冰箱與空調業務上的同業競爭問題。 報告也顯示,由于美的集團有限公司目前尚未提出明確思路、計劃和具體方案,公司董事局決定委任栗建偉董事負責落實該事宜,促使美的集團有限公司履行承諾,在2007年底之前解決公司與其之間的同業競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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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美的:公布加強治理活動的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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