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江蘇省蘇州市某投資公司財務經理沙某向蘇州警方報案,稱被人通過電信詐騙騙走1266萬余元,刷新江蘇電信詐騙史上單筆數額記錄。近日,因涉嫌濫用職權而被拘留的“11·29案”受害人沙某現身說法,向記者還原自己當時被騙的過程。
記者:當時是怎樣發案的?
沙某:去年11月22日下午3點半左右,我的手機響了,沒顯示號碼。對方自稱是蘇州市公安局的,在確認我的姓名后,說我涉及了一樁房產洗錢案,說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給我發了兩份材料,讓我去南京參加庭審。我說我沒有收到材料,也沒有參與洗錢。他們就把電話轉給“南京市公安局彭警官”,“彭警官”說這個案子中央很重視,還成立了專案組,接著又把電話轉給“中央反洗錢專案組的劉警官”和“檢察院葉檢察官”,他們都說我參與了洗錢案,讓我當天下午4點趕到南京法院參加庭審,我說時間來不及,他們就叫我交納保證金證明我沒涉案。
記者:僅憑一個電話你就輕易相信了?
沙某:我們單位業務多,平時往來資金量很大,我的資料分散得很廣,我想是不是有人利用我的資料參與了洗錢。他們第一次打電話給我來電沒顯示,我想是不是辦案單位有這種特權,不顯示號碼。后來他們撥打我的電話,顯示的是南京的號碼,說是南京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并且讓我查詢南京的“114”確認電話號碼,我查了,“114”告訴我那個號碼確實是南京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我就相信了他們,他們叫我做什么我都配合他們。而且他們告訴我,案子偵破后,如果證明我沒有涉案,就會把錢退還給我。
記者:你有沒有聽說過任意顯號軟件?為什么不撥打南京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號碼確認一下?
沙某:那時候我還不知道有這種軟件。他們不讓我打那個電話,說是會干擾專案組辦案。
記者:你前后給他們匯了多少錢?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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