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第四季度,三大電信運營商與往年相似,不約而同地開展了以“充值送返”為核心的促銷活動,包括充值送話費、送終端,甚至送自行車、食用油等。
對于充值送禮的活動,從有利的一面分析,不可否認,它將捆綁住老客戶,使得其在未來若干時期內不會流失,并且也有可能會吸引一部分新客戶的加入。但是,筆者認為,目前階段充值送禮更多的只是一種無奈的選擇,也是一種慣性思維的體現。
目前,移動通信市場趨向飽和,在個別發達地區,已是嚴重飽和,或許充值送禮能讓一些有離網傾向的老客戶不離網,但是捆住了個別有離網傾向的老客戶的同時,也讓其他沒有離網傾向的用戶享受到了福利,而這部分客戶群數量更為龐大,并且那些有離網傾向的老客戶,也未必是高價值的客戶。至于新客戶,筆者認為,能被充值送禮的蠅頭小利就吸引而來的客戶,也未必是優質客戶,他們的消費水平可能不高,他們也可能為了其他運營商的蠅頭小利而再次轉網。但是,運營商們也很無奈,用戶凈增量仍然是關鍵考核指標之一,而且是很難完成的指標,因此他們會選擇保留任何可能的客戶,也會去發展任何可能的客戶。而各運營商相互逼迫,不斷開出更高的優惠條件,也促使了這種行為的加劇。
除了能夠穩住部分老客戶,吸引少量新客戶之外,從財務上看,“充值送返”并無明顯好處。如果是充值送話費的方式,按照會計制度,用戶充的值并不能計入當期收入,而只能計為預收賬款,當用戶使用電信業務后,所充話費才能計入業務收入;而對于贈送的話費,則需要根據用戶使用情況,按比例減扣公司的業務收入。同時,對于充值送實物的方式,用戶充的值仍然采用前一種方式計算,而贈送的實物,則完全計入當期的營銷成本。因此,從財務上分析,此種營銷手段對當期主營業務收入以及利潤的提升并無裨益,甚至還會使得當期利潤出現減少,僅僅能夠保證在未來一定時期內獲得較為穩定的收入。
此外,筆者認為,充值送禮的方式,也是一種營銷思維的慣性。在過去的十余年中,這樣的方式一直被采用,也被證明有一定效用(盡管這種效用可能在遞減),但是創新營銷方法很難,創新有效的營銷方法更難,于是相應的活動就一年一年地傳承下來。同時,運營商的內部也有預算管理體系,到了年底,如果還有營銷費用沒有使用,那么相應部門會考慮將預算使用完畢,畢竟使用不完預算往往也影響考核,同時也會影響明年的預算使用。
綜上所述,年底充值送禮的活動,對運營商而言更多是無奈的選擇,也是慣性思維的結果,而其效用則存在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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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評論:運營商已被年底“充值送返”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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