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朝陽法院對一個特大跨國電信詐騙犯罪集團中的9名中國籍涉案人員公開審理。這9名被告人加入一臺灣籍人員組建的詐騙窩點,該窩點在短短5個月時間內,共騙得贓款250余萬元。9名被告人因此被控涉嫌詐騙罪。
去年6月,中國大陸警方聯手臺灣、印尼、馬來西亞等地警方同步行動,成功摧毀一個由臺灣人組織操控的電信詐騙犯罪集團,先后抓獲中國大陸籍犯罪嫌疑人186名。這次受審的9人所在的窩點,正是這個犯罪集團中的一個。
□組織嚴密
到了印尼別墅護照全被收走
昨天上午9點30分,7女2男共9名被告人被法警帶入法庭。檢方指控,被告人彭發榮、張芯芯等9人,以騙取他人錢財為目的前往東南亞國家,參加臺灣籍人員組織的針對中國大陸公民的電信詐騙活動。經核實,這9名被告人于2011年1月到6月間,在印度尼西亞雅加達市,騙取我國國內的多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250余萬元。
本案的第一被告人彭發榮,今年29歲,福建省清流縣人。在其他7名被告人中,還有他的姐姐彭素霞、未婚妻劉花香,這一家三口一同加入了這個詐騙集團。彭發榮在庭審中稱,他在福州與一名臺灣人結識,此人稱可以介紹其去國外掙錢。由于自己曾患重病缺錢,于是他于2011年5月中旬前往印尼,在雅加達市郊一棟二層別墅內開始了“工作”。
“到了印尼的別墅里,我們的護照全都被收走,別墅里的臺灣老板也不讓我們到處亂走。老板給我們看了‘話術本’后,我就意識到了這是詐騙。但這個時候已經哪都不能去了,只能在那里做下去。”彭發榮供認,在這個別墅所在的窩點中,包括他在內的一些男子被安排做“二線”,扮演公安機關人員,對事主進行詐騙。在工作中,老板不允許他們和身邊做同樣工作的人互相交流,更不允許和做“一線”的同伙交流,一般是做完一天工作就休息。而老板每兩個月才發一次薪水,“二線”人員的薪水為單一的提成,沒有底薪。直到2011年6月被抓時,他還沒掙到一分錢。
資金轉移由臺灣籍老板掌握
在這個窩點被抓人員中,90后女孩張芯芯格外特別。年僅20歲的張芯芯供認稱,她先前與一名臺灣男子戀愛,在此人帶領下前往印尼。而當時,張芯芯還是一名在校生,為了與男友同往印尼,張芯芯休學一年。
2011年5月剛到印尼時,由于掌握一點英語,張芯芯被安排隨同窩點人員外出,擔任簡單的翻譯工作。在本案中,包括張芯芯在內的7名女被告人,都被安排做“一線”,也就是冒充法院工作人員,忽悠受害者與彭發榮等“二線”聯系,以進一步騙取其錢財。
9名被告人均稱,團伙老板一般安排女子做“一線”、男子做“二線”。而“三線”涉及到了具體的資金轉移等實質性步驟,一般由臺灣籍老板自行掌握,一般的低層人員很難接觸到這個環節。
在檢方提交的證據材料中,一份厚達186頁的“話術單”格外引人注目。詐騙團伙的所有人員在上崗前,都要好好地根據這個“話術單”的提示進行學習,以掌握高超的詐騙技巧。而據公訴人介紹,仔細翻閱這個“話術單”,能感覺它更像是一個“劇本”。
□培訓嚴格
說話語氣都有特別規定
按照“話術單”的提示,詐騙者扮演法院、公安機關工作人員,一般稱事主的身份信息泄露,或者名下的信用卡被冒用做犯罪洗錢,事主即將面臨公安機關調查甚至抓捕;或者名下的銀行賬戶已經不安全,應當立即進行銀行賬戶“安全防護設置”。
而所謂的“安全防護設置”,詐騙者會忽悠事主,要保護名下的所有財產,還可以幫著排除與不法分子之間的關系,還其一個清白。很多事主就此上當,將錢匯給了騙子。
在這份話術培訓單上,連使用者用什么語氣來跟事主對話,都有專門的“溫馨提示”:“時時刻刻給客人上緊發條,不要讓他們的神經線松懈”、“口氣保持一致性,態度立場堅硬,細節加強”、“盡量讓客人不要有時間想太多,多跟客人說話”、“此處說話態度要強硬”……
而據彭發榮交代,為了增強他們“表演”的真實性,獲取事主的信任,老板還專門找來對講機,制造警方正在部署案件的聲音,故意讓事主聽到。這種手段的運用,使很多事主深信不疑,乖乖地將錢匯給了騙子。
□另行開庭
明開審另外29名涉案人員
在庭審中,9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承認他們從事了電信詐騙的行為。但對于從事這種行為,9人均辯稱,是由于到了國外后,護照被收走,人身自由處于被限制的狀態,才不得已做起了電信詐騙的行為。但直至被抓時,對于究竟哪些詐騙成功的“單子”是由他們完成,9人均稱自己就是底下干活的,這些應該由老板決定。
檢方指控,根據出入境部門提供的材料,被告人之一的劉亞娜在被抓之前,曾經離開印尼回到國內,但她又返回了印尼的詐騙窩點。
對于為何有此舉動,劉亞娜回答模糊,時而稱簽證問題引發,隨后又改口稱忘了當時為什么這么做。而出入境部門的出入境記錄顯示,本案9名被告人在2009年到2011年,還多次前往泰國、菲律賓、越南等國,在當地滯留1到4個月不等的時間。對此幾名被告人要么稱是前往這些國家游玩,要么表示隨同臺灣籍人員在當地打工。
對于檢方的指控,9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表示,對于從事電信詐騙無異議,但該窩點詐騙總額250多萬元不該由他們承擔,而應當由窩點老板等主犯承擔。在昨天的庭審中,法院未當庭做出判決。
據朝陽法院介紹,該特大詐騙集團中目前已有94人被提起公訴。共分為7個案子,本周日朝陽法院還將另行開庭,對29名涉案人員進行公開審判。
□案例鏈接
接電話接來法院傳票通知
2011年5月28日10點多,家住湖北安陸的事主丁某突然接到電話,對方女子自稱是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來電向他下傳票,“你的身份證在北京XX銀行辦了一張信用卡,該卡透支了XX元”。
年已70的丁某十分詫異,于是反問對方,“我沒在北京辦卡,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為什么要相信你?”對方立刻回答稱,“你可以找北京公安報警,這個公安單位的號碼是XX,你打114一查就知道。”
丁某查詢得知那個號碼確實是北京公安系統某單位的電話,便打消了疑慮。不久,對方再次來電,稱可以把電話轉給相關辦案值班民警。電話接通后,一自稱值班民警的男子對丁某說:“你的卡內有好多資金來路不明,公安機關需要調查這些錢是否合法。你的卡內信息已經與一個叫XX的犯罪分子有聯系,那人有一大筆錢不知去向,懷疑是跟你做了非法交易。為了安全起見,你可以把你所有資金都取出來,再轉到一個指定賬戶上。你找個ATM機,我們單位的X科長會電話跟你聯系,你按他的要求操作,就沒什么事了。”
至此,丁某對電話那頭的“民警”已沒有任何戒心,一周內先后5次按“X科長”的指令操作轉賬,一共被騙走6.4萬余元。而據檢方介紹,彭發榮所在窩點共騙得250余萬元。其中最大一筆的金額高達48萬元。
》》背景鏈接
2011年3月10日,針對我國大陸重慶、湖北、福建等多個省份相繼發生多起數額巨大的電信詐騙案,以及臺灣亦發生的多起民眾被騙案件,海峽兩岸警方決定共同偵辦“3·10”跨兩岸跨國系列電信詐騙案件,并成立了“3·10”專案組。
隨后,專案組在與柬埔寨、印尼、馬來西亞、泰國等地警方合作下,成功摧毀了這起特大跨境、跨國電信詐騙犯罪集團,搗毀詐騙窩點百余處,并繳獲一大批作案工具。我國大陸犯罪嫌疑人被分批從國外押解回國。
經公安機關調查,該案共涉及電信詐騙數百起,受害人區域涵蓋我國近30個省區市,初步統計受騙金額7000多萬元。共抓獲疑犯598人,其中我國大陸居民186名、臺灣居民410名、柬埔寨居民1名、越南居民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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