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yè)新聞網(wǎng)綜合報道】(記者 柳青)“ITC的最終判決宣告了HTC的實質(zhì)勝利”,HTC法務(wù)長雷憶瑜說。
昨天,美國國際貿(mào)易委員會(ITC)對蘋果與HTC專利訴訟案做出判決,認定HTC侵犯蘋果iPhone的647號專利,并從2012年4月19日起對HTC涉及該項專利的智能手機實施正式進口禁令。
表面上看,判決結(jié)果似乎對HTC不利。但分析人士認為,ITC僅支持了蘋果提出的10項侵權(quán)專利的一項,這意味著蘋果并沒有真正獲得勝利;同時對于HTC的進口禁令生效時間為2012年4月19日,HTC擁有足夠的時間為解決進口禁令做準備。
通信專家陳志剛表示,ITC從蘋果提出的10項侵權(quán)專利到認為HTC侵犯了蘋果的兩項專利,再到最終判決中,只認定HTC侵犯了蘋果的1項專利,意味著蘋果并沒有真正獲得勝利。
陳志剛認為,目前對于HTC的進口禁令的生效時間為2012年4月19日,這將使HTC有更多時間來找到解決方案并尋求批準。
所以,雷憶瑜為何說HTC獲勝也就不難理解。
蘋果訴狀中稱,這次涉及侵犯蘋果647號專利文件或?qū)⒈唤乖诿绹N售的HTC手機包括NexusOne、Touch Pro、Diamond、TiltII、Dream、MyTouch、Hero和DroidEris等型號。
臺灣地區(qū)拓墣產(chǎn)業(yè)研究所長期關(guān)注知識產(chǎn)權(quán)訴訟的研究員何泰慶指出,本次被判專利侵權(quán)的HTC手機機型都很老,Nexus One、Touch Pro、Diamond、Tilt II、Dream、myTouch、Hero、Droid Eris等都是已下架或者快下架的機型。就算這些機型都被禁止在美國銷售,也影響不大,HTC推出新機型的速度本來就很快。
讓HTC感到幸運的是,其頗為擔心的一項專利“實時訊號處理(realtime signal processing)”本次并未被判侵權(quán)。
飛象網(wǎng)總裁項立剛認為,HTC作為該領(lǐng)域的后發(fā)者,從專利組合上,明顯不如三星和摩托羅拉,也很難通過雙方專利互換的形式來解決訴訟,這在未來或許讓HTC長期處于被動的位置。
陳志剛則認為,從目前蘋果和Android兩大陣營來看,雙方在專利上各有交叉,這也意味著在未來的訴訟上雙方都不占優(yōu)勢。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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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HTC曲線擊敗蘋果 提醒國內(nèi)企業(yè)注重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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