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信部要求,從2010年9月1日起,“手機實名制”正式實施,消費者去營業廳購買手機卡,必須持身份證才能辦理。一個身份證在三家通信運營商最多可以開通18個手機號碼。沒有登記的老用戶將在3年內逐步完成身份信息補登工作。
因為缺乏相關法規的規制,手機垃圾短信已嚴重干擾了人們的生活。據此,出席全國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廣東華泰科技集團董事長吳自祥提交了相關建議,呼吁盡快制定相關法規加強監管,規范短信廣告的發送時間,商家在每天晚上9時至第二天上午8時之間不得發送短信廣告。
應明確運營商監控責任
資料顯示,2010年上半年中國手機用戶每周平均收到短信43.4條,其中垃圾短信12.0條,占比27.6%。其中,74.54%的手機用戶收到過欺詐類短信,這一比例位居用戶收到的各類型垃圾短信第一位。而房地產推銷短信和違法出售票證類短信分列二、三位。吳自祥認為,垃圾短信侵犯了收件人的通信自由權、消費自由權和隱私權,對手機消費者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加強監管已迫在眉睫。
吳自祥在建議中提到,應明確電信運營商的監控責任,要求電信運營商加大對發送商的前期審查和后期懲罰力度,重點跟蹤每天短信發送量成百上千的用戶,從源頭上追查違法短信;用戶只要向運營商提出申請,運營商就應在中轉服務器上阻止相關發送者的短信。同時,對于發送廣告短信的廣告商加以規范,明確要求其在發布手機短信廣告時,必須注明“廣告”字樣和發送者的單位及手機號碼。如果手機用戶不愿意接受該信息,所產生的電話費將由廣告發送者承擔,且商家在每天晚上9時至第二天上午8時之間不得發送短信廣告。
盡早立法保護個人信息
對于垃圾短信產生的最大源頭增值服務運營商,吳自祥則建議借鑒貴州移動的措施,由移動運營商與合作的信息服務接入商簽訂責任書,要求信息服務接入商未經客戶允許,不得擅自發送商業廣告,不允許發送淫穢色情等違法有害信息,如信息服務接入商違反該約定,移動運營商有權將其業務線端口關閉,終止合作。
另一方面,吳自祥還指出,有些垃圾短信可構成犯罪,如傳播淫穢短信,尤其是視頻短信,根據刑法規定,可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因此應根據垃圾短信的表現形式、內容等不同,具體確定其行為性質加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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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人大代表建議晚9至早8不得發送短信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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