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各種“經濟”滿天飛,多一個“搶注經濟”也無妨。
搶注這事由來已久,當年珠峰測算新高度,8848網站馬上將8848以上的高度都注冊了,以為這下萬無一失了,結果測量結果出來,珠峰不是長高了,而是變矮了,從8848變成了8844,這時8844已經讓別人注冊了。據當時媒體報道,最后掏了不少錢才贖回來。
動這方面腦筋的人太多了,所以也難怪Facebook小題大做,將“臉書”、“面書”等60多項中文商標一口氣搶注,而在這方面沒那么先知先覺的蘋果,則面臨著鵲巢鳩占的尷尬,比如iPhone,已經被浙江義烏商人搶注用來賣手電筒了。就連目前在NBA紅得發紫的林書豪,自己中英文在內的22個相關域名都被搶注,自己不得已搶注了一個“林來瘋”,好歹趕上個末班車。
沒辦法,搶注是個“合法”行為,誰先申請注冊,商標專用權就屬于誰,而不管是誰先使用的。很多時候,搶注人家早已成名的商標、名字,主要是著眼于經濟利益,或者獲得眼球效應。但也有的是出于商戰角度,比如當年西門子在德國搶注海信商標,目的就很明顯,是為了將海信擋在德國市場的大門之外,形成貿易壁壘。
被搶注總是很窩火的,你這兒吃著火鍋唱著歌,名字卻被人打著主意。俗話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我們的傳統價值觀是鄙視不勞而獲的,而搶注太像不勞而獲了,雖然在法律上沒有構成不正當競爭,但道德上說不過去,投機取巧,在孟夫子眼中,分明就是個小人嘛。
可是,跳出傳統語境下的“義利之辨”,搶注無可厚非。因為搶注并沒有排擠競爭對手,也沒有侵害競爭對手的利益,就像所謂的“投機倒把”一樣,你不能怪有的人過于“春江水暖鴨先知”。既然法律規定了商標注冊優先的原則,那么這就構成了程序正義。規則面前人人平等,有了規則,一切的競爭就都只擺在了明面上,也就形成了對于商業環境最為重要的東西,即規則的確定性。
事實上,“明搶”好過“暗奪”,明規則總好過潛規則。總會有人琢磨去鉆法律、規則的漏洞,這個在所難免,構成了一對矛盾,反而推動著法律設計愈加完善。我們怕的不是清晰的有漏洞的規則,怕的是含糊不清的、宜粗不宜細的規則,后者也有“空子”可鉆,但不是留給守規則的人,而是留給制定規則的人。這樣的規則讓參加游戲的人無所適從,對與錯,犯法是否,是根據環境和形勢而定,根據跟政府官員關系的好壞而定,你也不知道在多高的上面,是碰一下會痛的天花板,還是一碰就死翹翹的高壓線。比如,最近熱議的“非法集資罪”就被認為是這樣的規則,誰也不知道這個“非法”的界限在哪里,因為合法集資的界限同樣也是沒有。同樣是“非法集資”,李途純關了又放,另一個人還在等待最高法的終裁,這樣的規則迷惑,束縛的將是企業家創新的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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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搶注”面前 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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