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法院新收著作權一審案件16160件,比去年同期增長36.64%。
“近年來,人民法院受理的著作權案件呈逐年迅猛上升趨勢,案件數量位居全部知識產權案件之首。”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負責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據介紹,2009年全國地方法院共新收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30626件,其中著作權案件為15302件,占全部案件數量的49.9%;2010年,全國地方法院新收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42931件,其中著作權案為24719件,占57.6%,與上年同期相比增長61.5%。
著作權案件半數涉網絡
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負責人介紹,著作權案件一般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權屬糾紛、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著作權合同糾紛;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及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等。
近年來,由于互聯網技術和相關產業的迅猛發展,涉及的相關網絡著作權問題日漸突出。在傳統的著作權案件之外,人民法院受理了大批的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據不完全統計,已達全部著作權案件的50%左右。
這位負責人指出,當前受理的著作權案件主要有以下特點:涉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案件多;爭議標的額不大,但涉及的法律問題比較疑難復雜;關聯案件多,經常一個原告在一個地區有多起案件;涉及名人及相關社會熱點案件多,社會關注度較高。
這位負責人說,由于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得比較原則,且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加之涉及到在新的科技經濟背景之下,如何平衡著作權及相關權利人的利益與相關互聯網行業的創新發展以及如何保護社會公眾獲得相關信息的權利之間的關系,并在此基礎上促進作品的創作和傳播,從而更好地實現著作權法的立法目的,成為人民法院審理相關著作權案件時面臨的重要挑戰。
法官期待主體利益平衡
著作權法于1990年9月7日頒布并自1991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分別于2001年10月和2010年2月進行過兩次修訂。
“我國著作權法雖然已經經過兩次修改,但總體上仍然過于原則。”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負責人說,由于相關界限不夠清晰,相關市場主體在市場經營活動中難以準確界定其行為規則,權利人和作品使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夠明確,產生許多糾紛,同時也為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中具體適用帶來了一定程度的困難。
針對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工作已正式啟動的消息,這位負責人表示,近些年來,高新技術特別是數字技術和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和廣泛應用,使著作權法律制度遇到嚴峻挑戰。因此,進一步加快推進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工作有著重要的意義。
這位負責人建議,立法機關在第三次著作權法修訂之際,要更加注意加強調查研究,了解相關行業的發展及我國的社會發展狀況并結合人民法院的審判實踐,總結著作權法頒布實施近20年來經驗并吸收借鑒國外的相關經驗和做法。要致力于解決我國版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面臨的突出問題,充分體現不同權利主體的利益平衡,使修訂后的著作權法符合國際條約的規定,更適合我國的國情并能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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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上半年著作權案件增近四成 半數涉及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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