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以后,在我國境內生產銷售的計算機出廠前“應預裝”一款名為“綠壩-花季護航”的綠色上網過濾軟件,而進口計算機在我國銷售前也被要求“應預裝”該軟件。據此前報道,“綠壩-花季護航”具備攔截SQ內容、過濾不良網站、控制上網時間、查看上網記錄等功能,工信部等幾部委使用中央財政資金買斷其一年服務供全社會免費使用。目前,這款軟件的國內裝機總量已超過5000萬套。
對于工信部而言,預裝上網過濾軟件似乎只是一紙通知的事。但在今天這樣一個依法治國的時代,行政機關的任何行政行為都必須具備合法性。對于數以千萬計的電腦用戶而言,如果“強制”預裝上網過濾軟件在某種程度上就是限制他們使用自己合法私有財產的部分功能。雖然“攔截SQ內容、過濾不良網站”確實可能有利于保護青少年健康上網,但如果“何為SQ”,“何為不良”不能準確定義,“綠壩-花季護航”的“攔截”與“過濾”行為則不可避免將傷及無辜的網絡信息源。
而“控制上網時間”有些類似于“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都涉嫌對公民財產權的部分剝奪。一個事涉數以千萬計普通公眾合法權益的行政行為,在出臺之前居然沒有以聽證等形式廣泛征求民意,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也正因為預裝上網過濾軟件事關民眾的財產權、隱私權及對商品的自由選擇權等,對已是既成事實的《關于計算機預裝綠色上網過濾軟件的通知》,我們仍須進行合法性追問。
首先要追問的是,工信部如此大手筆撒錢是否合乎政府財政支出的程序正義?從報道中可知,所謂供“全社會免費使用”,實則也是納稅人自己埋單,因為工信部等幾部委使用中央財政資金4170萬元人民幣買斷這套軟件的一年服務。照工信部推行“綠壩-花季護航”的決心,應該不會只用一年就撤退,下一年度是否還要花費數以千萬計的巨額資金購買軟件服務?這樣的大手筆,是否需要列入政府預算,接受人大代表的審議?從維護公眾權益的角度看,敦請我們的全國人大代表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們,在人代會或常委會會期上明確提出質詢,并對此項花費予以討論。從幾大門戶網站設置的投票調查來看,反對在個人電腦上安裝此類軟件的網民遠遠超過了支持者。這些反對的聲音,也是真實且明確的民意訴求,人大代表與工信部都不可視而不見。
還需追問的是,為何在我國境內生產銷售的計算機都要安裝的是“綠壩-花季護航”?報道中說,幾部委是在通過全面的評測工作后,才確定了2款技術、性能和功能最好的軟件,即圖像過濾軟件“綠壩”和文字過濾軟件“花季護航”,組合成“綠壩-花季護航”綠色上網過濾軟件。如果是為滿足行政辦公需要的行政招標行為,評測也好,招標也好,政府可以依法自主確定。這類軟件如今是要安裝在個人電腦上,就必須征求公眾意見,并尊重公眾的自由選擇權。應當承認,確有部分家庭對能夠實現“攔截SQ內容、過濾不良網站”的軟件有需求。只是這種需求完全可以通過市場競爭方式來實現,而絕不應以行政招標的名義行產品壟斷之實。這種以行政強制來推行的軟件捆綁,還需接受《反壟斷法》的拷問。對于其他同類軟件而言,“綠壩-花季護航”在個人電腦中的捆綁行為,也符合了不正當競爭的所有特征。
從比較法上看,上網過濾軟件并非新鮮玩意。但歐美國家無一例外地是向民眾“推薦”這些軟件。工信部的“應預裝”實則還是傳統的管制型思維在起作用。我們常說政府體制改革的首要目標,就是要實現從管制型政府到服務型政府的轉型。多一些“推薦”,可能就會多一些民意支持。一味強制性的“應該怎樣”,將會帶來民意的反感。在多數電腦用戶都對這一軟件的作用并不認同時,它要實現本旨目標,幾乎是不可能的。有“應預裝”,就會有自行反安裝。在電腦“重裝系統”都日益變得傻瓜化之后,還有什么“應預裝”能夠實現“應使用”?
吊詭的是,昨天深夜,新華社報道說,工信部考慮到不同層次用戶的實際情況,軟件運行環境對計算機配置要求低于目前市場主流產品,并可由用戶自行選擇安裝與否,同時對用戶上網行為不進行任何監控,也不搜集任何用戶信息。這與《通知》中的“應預裝”和“對于逾期未預裝、不按時上報、虛假上報和拒不上報的,工業和信息化部將責令其限期補報或改正”的說法大相徑庭。但愿這些《通知》中沒有的新內容能夠體現在《通知》的具體實施中。(編輯:王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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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綠壩別“攔截與過濾”了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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