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杰
日前,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發布的調查報告指,來自中國的網絡設備供應商華為及中興通訊可能威脅美國國家通信安全:“根據可用的機密和非機密信息,我們不能相信華為和中興未受外國政府影響,也不能相信他們不會對美國和美國的系統構成安全威脅”。故此,報告認為美國政府應當禁止華為和中興參與美國市場的電信設備業務。
發生這樣的事,華文傳媒的反應可以說是毫不意外地一面倒,幾乎所有相關的評論都認為此舉是美國政府打擊中國企業進入美國市場。這種反唇相譏,已經到了一個劍拔弩張的地步。縱觀各地媒體,能以平衡報道的方式展述雙方的觀點與論據,同時避免“夾敘夾議”的新聞報道可謂鳳毛麟角,更多地是把這件事與奧巴馬不久前簽發行政命令禁止Ralls公司在美國俄勒岡州一個軍事基地附近興建四個風電場一事相提并論,認為是奧巴馬選舉工程的一部分,代表著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
上述論調在華文媒體中可謂甚囂塵上,但這觀點與那些美國國內無端質疑中國企業的人一樣,都只是在想當然。一個基本事實是,現時的白宮主人是民主黨人奧巴馬,但控制美國眾議院的卻是共和黨人,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的主席還是共和黨人羅杰斯(Mike Rogers)。這份報告發布后,結果是美國把華為與中興拒之門外,在政治上得益的是正在角逐連任的奧巴馬。如果這份報告的結論是掌握了眾議院的共和黨人可操控的,那為何要給奧巴馬一個做秀的機會?如果報告發布的時機是可操控的,共和黨人倒是應該等到奧巴馬的對手羅姆尼當選后發出,好讓后者塑造強硬的形象。在美國,政黨政治固然是有的,但眾議院情報委員會不過是在寧枉毋縱,甚至矯枉過正,其結論被選舉利用完全是另一回事,把事件視為選舉工程的人,顯然不了解美國院府對峙的現狀。
相對而言,倒是華為的回應顯得克制一些。作為利益相關方的華為最清楚,在這件事情上反唇相譏甚至上綱上線地抹黑沒有任何意義,關鍵是如何解決問題。要進入美國市場,必然受其規則約束,因此不妨先搞清楚這些規則,想個辦法釋除疑慮,讓情報委員會也無話可說。
站在英美普通法的角度,疑點得益歸被告,控方沒證據,嫌疑犯就要無罪獲釋。有很多華文媒體據此認為,既然沒有證據,就不能阻止華為中興進入美國市場。
然而,美國人并不這樣看:無罪推斷的對象是擁有公民權的公民,目的在于保障人身自由,但華為與中興是商業機構,并非公民,該原則并不適用。再進一步講,站在美國人的角度,在“國家安全”(情報委員會有權給華為和中興戴這個帽子,我們是否同意或者委員會的公信力會否因此受打擊則是另一回事)問題上,既然對象不是擁有人身自由的個體,而只是商業機構,寧枉毋縱不是理所當然嗎?
會有觀點認為,供應網絡設備只是普通的貿易行為,如何能與“國家安全”扯上關系?我們也同意,但是情報委員會不這樣看:通訊行業是個特殊行業,網絡設備供應商看似原件或配件的供應者,但由于設備涉及大量的高端技術,供應商往往會同時被采購商邀請參與相關網絡的基礎建設。
自證清白為當務之急
供應大豆的糧農不會被請來一起制造豆漿,生產汽車的車廠鮮有被邀來建設公路,但是在通訊行業里,網絡設備的供應商卻必然參與網絡建設,這個網絡由誰來建在和平時代當然沒有問題,但如果國際政治環境發生變化,建設者到底聽哪個國家政府的話便是個問題了。因此,網絡設備的交易與合作在政治上顯得非常敏感,這也是華為在印度和澳大利亞等國也受挫的原因。
眾所周知,澳大利亞、印度、美國先后以“國家安全”為理由阻止華為進入,但英國沒有。原因是既與華為巨額投資英國,為英國人創造就業有關,但更重要的是,英國對華為供英的網絡設備實行嚴格的排查檢測。美國尚未建立一套如此謹密和高效的檢測制度。當然,這可能是美國為保護本國企業而故意疏忽,所謂非不能也、實不為也。但華為顯然不應把進入美國市場的希望放在美國政府加強對其產品進行檢測之上。
要進入西方國家的市場,恐怕中國企業不得不接受西方市場的游戲規則,要自證清白,最好的方式恐怕就是在美國上市。現在情報委員會對華為與中興的指控,有點像游泳池拒絕某位外來泳客直接下水的要求一樣,原因是不知道你是否有皮膚傳染病。與其與泳池管理方爭吵,泳客不如爽快地走一趟消毒池,用藥水淋浴一番,到時泳池還能說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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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評論:華為中興在美國當務之急是自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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