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層出不窮的旅游團購,國家旅游局特向游客提出警示:經營旅游業務應獲得行政許可,不可盲目輕信旅游產品廣告,需警惕“零負團費”。旅游業內人士提醒市民,市場上沒有免費午餐,為了保障權益,旅游者應該注意辨別,不要輕信旅游團團購。
要對旅游產品價格及其服務質量有合理的心理預估
國家旅游局質量監督管理所發布“2011年旅游服務警示第5號”,主題是“旅游團購:切勿因小失大”。警示表示,“團購”因其低價、便捷為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青睞,而與之相伴相生的各種陷阱也紛至沓來。
譬如,某團購網站發布了一條關于旅游的團購信息:僅228元!到旅行社另付380元享原2760元“浪漫海南”五天四夜三星品質雙人游貴賓券+10萬元旅行社責任險,承辦單位是一家知名旅行社。然而,經旅游質監執法機構調查,該旅行社從未印制并授權過任何單位和個人發售此旅游產品抵用券,該網站為無證經營旅游業務,涉嫌“零負團費”欺騙消費者。
針對旅游團購,國家旅游局質量監督管理所特向廣大游客提出如下警示:旅游是特許經營,經營相應的旅游業務應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旅游者在選擇旅行社時,不可盲目輕信旅游產品廣告,應多方了解旅行社的資質及其是否有相應的旅游產品,以確保該產品的真實性。此外,旅游者在選擇團購券時需警惕“零負團費”,要對旅游產品價格及其服務質量有合理的心理預估。
深圳知名大型旅游企業幾乎都沒有參與旅游團購
南都記者了解到,“團購旅游”與旅行社或者專業旅游網站報名不同,一般是發帖招集、報名、收錢,沒有發票、保險,也不簽訂出游合同,加上我國目前針對網絡團購尚沒有明確的法律與監管,一旦發生糾紛、意外,出游者只有自認倒霉。深圳旅游界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要認識旅游不是買商品,買的是一種服務,而旅游服務不是誰都能做的。
南都記者調查發現,目前深圳知名大型旅游企業幾乎都沒有參與旅游團購。中國國旅深圳分公司總經理助理郭薇告訴記者,國旅不會去做團購產品,因為旅游產品本身的利潤已經很低,若是再以極低的價格出售,那就有會有欺詐的成分。
郭薇舉例說,目前市場上售價在300元左右的香港兩日游,其利潤不到10%,按照喜歡團購人的心理預期,這樣的產品如果團購最少是5折。可是旅行社根本做不到這樣的價格,“若真的有這樣的產品批量推出,其中服務肯定存在問題。”
深圳國旅新景界市場部負責人劉可也表示,他們不考慮推出旅游團的團購業務,業內人士也對旅行社參與旅游團購不看好。“旅游在我們看來已經逐漸成為一種個性化產品,而這和團購的批量化其實是相矛盾的。”
攜程旅行網副總裁郭東杰表示,旅行社之間存在激烈競爭,旅游線路產品不是暴利產品,毛利很低,不可能有非常大的折扣,任何削價競爭只會導致坑蒙拐騙與服務體驗下降。如果價格遠遠低于成本,必將通過安排游客消費、增加自費景點等來獲取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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